近日,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大雁礦區人民法庭“蒙芽護未隊”暨校園普法小分隊開展法治宣傳課,將專業法律知識轉化為通俗易懂的校園安全常識,讓法治種子在孩子們心中落地生根、發芽生長。

在大雁鎮第一小學課堂上,法官結合小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知規律,以校園生活常見場景為切入點,用接地氣的語言、鮮活的案例展開授課。法官從校園霸凌的法定定義入手,詳細剖析肢體霸凌、語言霸凌、社交霸凌、網絡霸凌四類典型表現,清晰警示學生厘清“玩笑”與“傷害”的邊界,堅決杜絕霸凌行為,讓學生們真切認識到,校園霸凌絕非“小事”,而是影響校園安全、阻礙自身與他人成長的潛在威脅,一旦發生,將對受害者造成難以磨滅的身心傷害。
針對學生們普遍關心的“遭遇校園霸凌該如何應對”這一問題,法官給出了具體可行的應對策略,引導被霸凌學生保持冷靜、勇敢說“不”,日常盡量結伴而行,第一時間向老師、家長等最信任的成年人求助,同時注意留存聊天記錄、截圖、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,為后續維權提供支撐。法官還呼吁全體學生不做冷漠旁觀者,用勇氣與善意阻斷傷害蔓延。在法律講解環節,法官圍繞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核心法律法規,系統闡釋了校園霸凌行為對應的法律責任,著重強調“年少并非免責金牌”——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實施霸凌行為,將根據情節輕重依法承擔相應后果,而法律始終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堅實后盾,既嚴懲傷害行為,也守護每一位少年的成長之路。
審稿主任:奧妮莎 章穎慧
審稿總編:韓方志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