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納了!——據3月10日上觀新聞網報道,全國人大代表樊蕓接到反饋,住建部采納了她的建議,將著手把《物業管理條例》更名為《物業服務條例》。樊蕓代表提出這一建議的目的,是通過表述上的轉變,讓每個產權所有人真正感受到業主的主人翁地位。
“支持改名”“非常合理,物業就是服務于住戶的”“改名以后,關鍵要在提升服務上下功夫”……這立刻引發廣大網友熱議。兩字之差切中了社區治理中長期存在的痛點。
現實中,“物業”可以說是一個讓人“愛恨交織”的存在。一方面它是維系小區正常運轉的依靠;另一方面當其屢屢強調自己的“管理者”身份、對業主頗多限制時,難免讓人反感。比如樊蕓代表提到的“業主因無車位被擋在小區門外”的情況,物業以“管理者”自居,通常只會考慮自己管著順手、方便,解決問題也容易簡單粗暴。
若以“服務思維”來看,物業應該是幫助業主解決問題的,業主有什么需求、要求,物業都要盡量想辦法去實現和滿足,而不是各種阻攔,態度還挺蠻橫。“管理思維”和“服務思維”的區別顯而易見:“管理”更多的是強調管控與主導,“服務”凸顯的是履約與盡責。將“管理”改為“服務”,實際是從根本上厘清了物業與業主的關系——物業應當是依據契約,提供專業服務的履約方,而非高高在上的小區事務“管理者”。
樊蕓代表的建議被有關部門“光速”反饋,也讓人們真切感受到:民聲民意,真的能被聽見、被重視、被采納。這種建言獻策與快速響應的良性互動,不僅拉近了職能部門與群眾的距離,也深刻印證了一個道理——好政策,不是憑空想象來的,而是在回應群眾的急難愁盼中“生長”出來的。
當然,改名只是第一步,正如網友所期盼的——還要將“服務”二字真正落到實處。這不僅需要有關部門跟上配套措施、強化行業監管,也需要物業企業增強服務意識,真正把業主的需求放在心上,多溝通、多協商,共同推動物業服務品質升級。
事實上,近年來,“從管理到服務”的轉型,悄然發生在社會治理的很多方面。從政務服務的“一網通辦”,到基層網格員主動上門為群眾解決問題,再到對企業推行“無事不擾”白名單試點……這些變化其實都是理念和角色上的轉變推動的,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和態度不斷照進現實,逐漸“枝繁葉茂”。從“物業管理”到“物業服務”的更名,正是這種趨勢的一個生動縮影。未來,相信會有更多類似的“服務”走進人們的生活,贏得人們的點贊和認可。
“管理”被更名,人們一致叫好;“服務”如何落實,人們拭目以待。(中工網評論員 張雪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