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網12月17日訊(草原云·內蒙古新聞網記者 馬芳)為了促進治理欠薪等工作開展,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,12月15日,自治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,提示各用人單位嚴格落實相關勞動法律法規、防范欠薪行為、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。
提示函要求,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勞動合同約定,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工資,嚴禁克扣、無故拖欠,不得用實物或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;工資應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日期支付,若約定日期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,需提前至最近工作日足額支付,不得順延發放;工程建設領域要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、實名制管理等制度,確保工資??顚S茫瑘詻Q杜絕將工程款撥付風險轉嫁農民工。要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,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的工資,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;對不完全符合勞動關系情形,但受平臺企業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,工資標準不得低于實際工作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;不得以降低計件單價、收取押金等任何形式,降低或變相降低勞動者工資。要全面開展工資支付情況自查,主動排查并整改欠薪風險點,加強勞動法律法規普法宣傳;發生工資爭議時,優先通過協商化解矛盾;勞動者若發現用人單位違法違規,可撥打“12351”職工服務熱線反映。
提示函指出,各用人單位要充分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廣泛開展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活動,特別是對煤礦、化工、建筑、冶金、民爆、運輸等高危行業,以及勞動密集型、非公中小微企業風險隱患進行排查,努力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,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