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多謝青山區人民法院的幫助,這筆救助金真是解了我們家的燃眉之急!”近日,在家中養傷的米某在收到10萬元司法救助金時紅了眼眶。青山區人民法院成功辦結的這次司法救助,讓生活陷入絕境的米某重新露出了笑容,生動詮釋了“司法為民”的溫暖底色。
據了解,2023年,米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,經司法鑒定,其構成四級偏癱傷殘及十級骨盆畸形愈合傷殘,護理等級為完全依賴他人護理,喪失勞動能力。在保險公司依法承擔責任后,法院依法判決肇事方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50余萬元。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青山區人民法院通過多次查控,僅執行到位5000元,被執行人名下無房產、車輛、存款等可供執行財產,確無履行能力,案件陷入僵局。
事故的發生讓米某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。正值壯年的米某喪失了勞動力,米某父親已故,母親年邁且患有慢性疾病,需長期服藥;丈夫無固定工作,全家一直都依靠米某和丈夫打零工維持生計;女兒正在讀高中,教育支出壓力較大,孩子甚至患有重度抑郁癥;一家人至今租房居住,無固定房產。更為緊迫的是,米某后續還需進行二次手術和長期康復治療,但因經濟困難一直未能開展,生命健康面臨嚴重威脅。
“妻子現在下不了床,家里的經濟壓力也大,賠償款還沒有著落,我們該怎么辦啊?”米某的丈夫哽咽著向執行法官講述著家庭困境。了解到米某的困難情況后,青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安撫了米某丈夫的情緒,主動向其釋明司法救助政策,并與司法救助承辦法官迅速聯動,指導其提交申請材料。
“司法救助不能等,我們需要盡快審核情況。”救助案件立案后,法官們多次進行實地走訪,深入社區、醫院、米某家及相關部門,全面核實米某的家庭經濟狀況、傷殘情況,二次手術及相關康復必要性及被執行人財產狀況。經審查,米某符合“因案致貧、生活面臨急迫困難”的司法救助條件,青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快速啟動救助程序,經該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審查通過后,將案件材料報送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審議。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員會召開會議研究后,決定對米某予以救助,隨后10萬元救助金迅速發放到位。
米某的案例是青山區人民法院踐行“司法為民”宗旨的一個縮影。它標志著司法工作從單純的裁判執行,向更加完善的權利救濟和人文關懷延伸。未來,青山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化這項“民心工程”,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困境中的家庭。(楊陽)





